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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穿工作制服戴工作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否则罚款5元/次; 二, 不留长发,怪发,不染发,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罚款5元/次; 三, 严禁穿短裤,穿拖鞋上班,否则罚款10元/次; 四, 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否则罚款10元/次; 五, 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不吸烟,不读书看报,不打瞌睡,否则罚款5元/次; 六, 严禁值班保安酗酒,闹事,否则取消当月全部奖金并开除; 七, 保安人员多学习业务知识,做到按规操作,依法办事,不得和任何人吵架,甚至打架,否则取消当月奖金并开除; 八, 保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医院的安排和现场主管 ,队长的管理,否则开除处分; 九, 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和值班,巡逻工作; 十, 必须对当天的工作作好笔录,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双方签字,否则将按时间段追究事故责任; 十一,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消除火灾隐患; 十二,上班时间内不得会客,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带他人进入医院,严禁非工作人员留宿否则严肃处理; 十三,严禁偷,拿,卖医院的任何物品,设备,设施等,否则本公司取消全部奖金并开除,违法者将扭送公安机关; 十四,请假者必须执请假手续——写请假条,经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管理人员有权给予适当的处罚; 十五,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周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由其安排离岗日期和结帐,否则本公司不予以办理手续; 十六,对工作认真负责,对顾客热情服务,对违规者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 十七,对未明文规定的事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给予批评和适当的经济处罚; 十八,值班室,收发室随时保持洁净,整齐,严禁停放自行车,放置杂物等,违者罚款1—10元; 十九,门卫必须严格盘查出入的人员,车辆,对带出医院的公共财物必须持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签字方可放行,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二十,门卫必须严格会客登记制度; 二十一,对用水,用电有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进行干预制止或及时汇报; 二十二,保安人员不得乱用警用物品,不得带出医院或在不值班时使用,否则罚款10—100元; 二十三,值班室内不得乱接电器,否则罚款10—100元; 二十四,值班室内不得打牌,赌博,否则取消奖金并开除; 二十五,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保安人员不得以公司名义随便向医院借用任何东西. 二十六,保安队长要严以律己,否则予以严肃处理. 玉林公寓管理细则 为了加强对玉林公寓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 早上8:00交班,上班的生活老师必须在8:00之前赶到,对迟到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2, 生活老师必须做好自己责任区的清洁卫生,垃圾及时清除,学习室桌面,地面以及电脑桌的抽屉下面必须干净有序,而寝室内的卫生必须督促学生自己做好.床铺整洁,窗杆上不能挂杂物,窗杆,窗台每周一和周五各打扫一次.地面不能有头发,杂质等小垃圾,凡清洁卫生不合格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3, 每层楼的黑板上必须注明当班生活老师的姓名,各楼层的清洁卫生必须在学生走后拉闸门锁好的情况下再做,并且要在黑板上注明当班生活老师的去向,清洁做完后生活老师必须将各寝室的灯光完,并且锁好门,在学生回来时再去开门以确保学生的财物的安全与完整,现金100元以上请交生活老师保管. 4, 早上,中午,晚上,学生上课之后生活老师必须清场,若有未离寝的学生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或家长. 5, 所有学生在上课中途一律不回寝室,若有特殊情况需回寝室,必须持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签字的假条方可进入寝室,生活老师陪同并尽快让其离开. 6, 学生回到寝室之后,当班生活老师必须进行巡视,及时制止打牌,打球,违规用电等不良行为,对屡教不改者,白天请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来处理;晚上请找值班干部进行处理. 7, 当班的生活老师在上班期间不能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在清洁卫生做好的情况下,必须坚守岗位,凡有脱岗的或上班时间睡觉的,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8, 对所有外来人员都必须严格登记,必须先登记完再进寝室,男家长严禁进入女生寝室,凡违反此条规定者将对当班生活老师处以5元/次的罚款. 9, 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招呼学生按时就寝,各楼层发生吵闹,生活老师必须进行有效制止,如果发生熄灯后仍在过道内看书,打闹,对当班的生活老师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将处以30元/次的罚款. 10,当班的生活老师必须以文字的形式向主管汇报当天的突发情况以及未归寝学生情况,对于当天未归寝的学生必须注明寝室号,班级,姓名;对无假条的学生必须逐一打电话进行核实以确定学生去向(对于无法确定去向的学生请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对有假条的学生必须将名单上报. 11,各楼层的水电问题请找小田处理.木工维修问题请找卢师处理. 12,每天晚上12:00点以前,当班生活老师必须清扫各楼梯责任区的清洁卫生,违者罚款5元/次. 13,每周一早上8:30开会,对上周的工作进行总结,所有生活老师和清洁工都必须参加.迟到者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14,所有生活老师都不能私自收受学生财物,学生交纳押金或别的费用请直接上报主管,由主管酌情处理,凡发现生活老师乱收学生钱财的,将处以20—50元的罚款.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15,服从主管的工作安排,并服从临时调配.严禁生活老师中有吵架,口角发生,对影响极坏的将处以30元/次的罚款直至将其退回公司.对多次违反公司制度,情节严重的也将予以辞退. 对清洁工特作如下要求: 1, 上,下班时间 冬天:早上7:30——下午5:30 夏天:早上7:30——下午6:00 迟到或早退的将处以5元/次的罚款. 2, 上班期间不能干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10元/次. 3, 每周一和周四清扫二楼平台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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