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sp; 为保证食品罐头的质量,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在包装工序及贮运过程中都必须按规程办事,避免罐头食品在贮存期间发生变化而腐败。 1.包装及标识要求 食品包装材料必须清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国标要求,定量包装的食品的净量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或符合1955年12月8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关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食品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GB7718-1991《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要求。 出厂的食品必须在最小销售包装上标注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QS”市场准入制标志。 2. 贮运要求 食品企业成品库房的条件应当与相关的食品贮藏要求相适应,原则上成品库要求专库专用。运输车辆、工具、用具必须清洁卫生、无毒、无害,不得与污染物同贮同运,防止贮运中的食品污染。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