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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处在正常状态,必要时可换纸或换机做对比试验,以判断问题的原因。 (4)如果印样和打样的纸张、油墨基本一致,甲方要求乙方追准打样是合理的;如果纸张、油墨差异较大,或使用了非付印胶片的打样(如另一副胶片的打样,数码打样等),甲方应以印样的实际效果为标准。 (5)如果是乙方提供的打样,且未做任何说明,甲方以打样作为印样的标准是合理的。 (6)印刷调适所发生的成本,包含在正常的工价和材料加放数之内。 4 加放率:(1)纸张加放率的性质,是为保证质量而发生的正常损耗。如果乙方有较多的材料或成品剩余,而批量合格率不达标,或出现较多的问题产品,甲方可以在质量问题之外,追究乙方的管理责任。 (2)因甲方过错造成返工或非正常损耗,甲方应补足正数及加放数;因甲方提供的纸张质量差造成的额外损耗,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整加放数;乙方自备纸张的,甲方执行常规加放率。 (3)单张纸印刷加放率范围:每色 ‰,随印数增加递减,每色不足 印刷开张按 印刷开张计。 (4)卷筒纸印刷出纸率:适用纸张幅面尺寸与滚筒周长基本吻合的,按 %计,不吻合的按 %计;八色高速轮转机印刷出纸率为 %。 (5)常规装订加放率: ‰,随印数增加递减,随工序增加递增。精装联动线可适当提高加放率,一般产品提高 ‰,精细产品提高 ‰。 (6)表面整饰特殊工艺加放率:覆膜、烫箔、压痕各 ‰,上光、涂层各 ‰,随印数增加递减,每加工单位不足 张按 张计。 5 成品质量:(1)甲方对乙方产品入库时质量抽检的结果,不代表对乙方整批产品质量的最终判断,不能作为乙方在被发现质量问题时推卸责任的借口。 (2)如果乙方产品的不合格率虽不超标,但有明显的质量缺陷,影响甲方的销售或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修复,乙方不能以产品合格率已达标而拒绝。 (3)对已进入市场、甲方无库存的产品,可以从市场反馈确凿证明批量不合格的,按批量不合格处理。 6 乙方向甲方交货,原则上从卸货落地之时起,保证其完好的责任已从乙方转移至甲方或相关第三方,故甲方应在卸货前仔细检查到货的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浸湿、脏污等,发现上述情况应要求在场的乙方人员予以书面确认,以明确责任。产品本身的质量当然仍由乙方负责。
7 甲方因自身原因中止印制,应支付中止前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因不满乙方印制中的质量、工期等问题而中止印制,应提出明确的证据,乙方如对此持有异议,可与甲方通过协商乃至诉讼加以解决,但无权阻止甲方支配与所中止业务相关的物品,包括过程产品,属于甲方的材料,胶片,电子文件等。 8 协作单位:(1)受甲方委托共同完成甲方业务的各协作单位之间,应诚恳相待,互相提供工作便利。 (2)业务交接应有数量、质量方面的检验,有书面的手续;交接当时无法确切检验的,原则上均允许追诉,上游方不允许欺瞒、刁难下游方。 (3)协作单位之间因利益、制度、工作方式等原因出现纠纷,可通过协商乃至诉讼解决,但决不能以甲方业务作为筹码,影响正常的印制进度。 (4)甲方应积极协调各协作单位之间出现的问题,尊重各单位的业务灾魅ǎ侠淼靥岢鼋饩鼋ㄒ椋欢灾ぞ萑吩涞耐期谩⑵勐鳌⒌竽选⒉缓献鳌⒁刃形跋旒追揭滴竦模追接腥ㄒ笤鹑畏脚獬ニ鹗В欢砸滴裣谓邮蟆⒂跋旒追揭滴竦脑鹑畏剑追揭灿腥ㄒ笃渑獬ニ鹗А?br /> 9 结算:(1)乙方及时提供如约完工或交货的证明(原件),提供明细账目和正式发票,甲方按约定的账期及时结算。 (2)如乙方证明文件缺失,但通过其他途径可以确认乙方已如约完工或交齐货,双方均应积极寻找甲方财务制度能接受的方式,给乙方结算。 (3)如乙方出现较轻的质量或周期问题,责任清楚无争议,对甲方的销售等后续业务事实上无大影响,原则上不影响账期,但在结算时应体现乙方所应负的责任。 (4)如乙方出现较严重的质量或周期问题,责任清楚无争议,对甲方的销售及声誉等有较大影响,甲方可以重新考虑结算安排,但原则上应将结算的材料与工价区别对待,优先考虑乙方材料等硬支出的结算。 (5)如双方对印制中的问题存在争议,可适用协议规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协商或起诉);甲方在争议解决前可以暂停结算,但数额以争议标的的上限为限,不应在限额外影响乙方其他项目的正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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